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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人才租赁住房

概述

泉州市人才租赁住房是政府为吸引和集聚青年人才,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而推出的保障性住房产品,统筹剩余安置(商)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优惠租赁住房,实行落地就业创业“一免两减三保租”6年阶梯式租金优惠政策。

享受待遇

1.首次来泉求职、见习的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长1个月、3个月的免费住宿。

2.落地就业创业后,可享受“一免两减三保租”6年阶梯式租金 优惠政策:

“ 一免”:即首年免收租金;

“两减”:即次年和第3年按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保障性租赁 住房租金的50%收取租金;

“三保租”:即第4年到第6年按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

3.保障标准

根据人才层次,保障标准分为4类:

1类:对全日制博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一人1套房,面积 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

2类:对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人才,一人1套房,面积原则上 不超过60平方米;

3类:对全日制本科、技师、中级职称人才,原则上一人1间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

4类:对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人才,原则上一人1间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5平方米。

对已婚人才以家庭形式申请的,配偶符合4类(含)以上条件的,保障面积可在原有标准上适当增加,增加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平方米,其中1~3类人才家庭优先保障成套住房。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

申请对象

2025年5月16日及以后首次到泉州市就业创业的人才(含港澳台、外籍人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中心市区无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条件

 
 
资格条件(符合以下之一)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年龄要求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 格人才,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2.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原则上年龄 在35周岁(含)以下;

3.全日制大专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及其他人才,原则上年龄在 30周岁(含)以下。

申请材料

1.首次来泉求职、见习免费住宿: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见习免费住宿保障的,还应提供见习协议,见习单位 应向当地人社部门审核报备,确定就业见习。

2.落地就业创业后,住房租赁优惠: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工作证明材料。在泉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在泉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

申请说明

配租规则:采取常态化配租,新发布房源、剩余房源和腾退房源采取“先到先租”原则。

办理流程

按照线上申请,线下一次性办理入住的要求开展房源分配。

1.线上选房。青年人才通过“海丝泉州人才港湾”“智慧住建” 等平台进行预约申请,通过线上审核后进行选房。

2.现场签约。青年人才完成线上选房后,到项目现场与运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审核时间

常态化申请审核:在青年人才申请提交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相关事项

 
 
政策衔接

青年人才在享受住房租赁优惠期间购买商品房的,在完成交房后的3个月内,应腾退人才租赁住房;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就高享受租房补贴政策。试点方案印发时正在享受“涌泉”行动住房租赁优惠租住市属房源的,可选择“6年”阶梯式租金优惠政策,但需扣除已保障的“涌泉”住房租赁优惠时长。

 

 
 
退出机制

主动退出: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结清费用并办理交接。

强制退出:出现以下情况将收回房源:转租、出借或改变房屋用途;连续6个月空置;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格;累计3次逾期缴纳租金。

 

 
 
配套服务

家具家电配置:床、衣柜、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基本设施。

公共服务:部分项目配备健身房、共享厨房、活动交流室、篮球场。

交通便利:临近公交站/小黄人站点。

查询服务

房源查询

1.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 → 人才住房专栏。 (

2. 闽政通APP  → 智慧住建 → 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 人才房板块 → 房源公示。

咨询方式

 
 
市级部门
 

泉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0595-22178919

 

 
 
区县
 

鲤城区:0595-22350870

丰泽区:0595-22591612

洛江区:0595-22636263

泉州开发区:0595-22353051

泉州台商投资区:0595-27395536

常见问题

Q:

非全日制学历能否申请?

A:

非全日制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年龄要求的可以申请 。

 

Q:

已在泉州工作但未缴社保,能否申请?

A:

可以申请,但需提供劳动合同并承诺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参保,否则取消资格。

 

Q:

选房成功后放弃会有影响吗?

A:

同一政策连续2次放弃选房将取消青年人才享受所申请政策的资格。

 

Q:

选择的房源超过申请人保障面积标准的,租金怎么算?

A:

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部分按同区域同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水平收取租金,未超过部分免收租金。

 

Q:

享受求职免费住宿政策期间,找到工作了,如何申请就业政策?

A:

可以通过“闽政通APP→智慧住建→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人才房板块→资格申请”中进行资格转换,上传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创业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申请落地就业创业住房租赁优惠政策。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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